在4月14日晚,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召开了本赛季第三期的裁判评议工作会议,并于次日发布了详细结果。本次评议涵盖了19个个案,均来源于近期的中超、中甲和中乙联赛中俱乐部所提出的申诉。其中,7个判例在主要判罚上被指存在错误或漏判。此外,评议组还就脑震荡替换规则进行了解释,以回应社会的广泛关注。针对上周末中超第5轮北京国安对阵成都蓉城的比赛,国安提出了关于3个争议判罚的申诉,但评议组并未予以支持。

北京国安对中超第5轮与成都蓉城的三项争议判罚申诉遭全数驳回

国安表示,蓉城队在比赛第84分钟的进球是由于客队球员廖力生的手球犯规所致,因此该进球不应有效。然而,经过反复查看官方转播视频和VAR回放,评议组认为未能清晰证实廖力生是否真的用手臂触球。与此同时,流传于社交媒体的非官方视频并未提供可靠证据,因此评议组对国安的申诉未作支持。

值得一提的是,裁判委员会在2024年7月时曾通过来自其他角度的慢动作回放视频,确定在中超第7轮的补赛中,上海海港队的一名球员在进球前确实有手臂与球的接触,裁判的判罚被认定为错误。这种不同的评判结果引发了外界对裁委会执法标准不一致的质疑。

涉及北京国安的案例主要有三项:

  • 案例一:在中超联赛第5轮,北京国安对阵成都蓉城时,第14分钟,成都蓉城7号球员韦世豪铲抢了北京国安的20号球员恩科洛洛。裁判判定韦世豪犯规,并出示黄牌,VAR未介入。

    国安认为7号球员应被出示红牌。然而,评议组认为韦世豪的行动并未构成严重犯规,裁判的判决是正确的。

  • 案例二:在同场比赛的第27分钟,成都蓉城10号队员与北京国安26号队员争抢球,裁判判定10号犯规,但未出示黄牌或红牌。

    国安再度申诉,希望出示红牌。评议组则认为虽有鲁莽行为,仍不足以判罚红牌,但裁判漏判了黄牌。

  • 案例三:比赛第84分钟,成都蓉城进球。裁判判该进球有效,但国安申诉称进球前有手球犯规。

    评议组指出,依据赛事官方转播与VAR视频,无法证明进球时球碰触球员手臂,因此支持裁判的判罚决定。在没有清晰证据的情况下,VAR未介入是正确的。

北京国安对中超第5轮与成都蓉城的三项争议判罚申诉遭全数驳回

经过这系列案例,评议组的工作重要性和透明度引发了更广泛的讨论。随着中国足球的不断发展,裁判判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显得尤为重要,需要各方共同努力,以期推动更健康的联赛环境。